第4章 拜佛求姻缘,小贼见缝钻

祝攸攸 / 著投票加入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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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早先,萧六郎听说齐员外给阿福定下了一门婚事,从未有过的危机感油然而生。

    那人可配得上阿福?

    换言之,在六郎的眼中,真无人能配得上阿福!

    心思翻涌间,恰好让他撞见了齐福要出府瞧瞧那位宋公子,六郎竟鬼使神差般一路跟着齐福前去了。这便有了之后兰桥馆相遇的后事了。

    受齐福所托,六郎有意结识宋公子。

    这位宋公子果真如传言所闻,仪表堂堂,又是个附庸风雅之人。要怎样才能让这桩婚事黄了呢?萧六郎会心一笑。

    先以兰桥馆满座为由,与那宋公子自然而然的拼了桌。《水浒传》的评书很少听,但这部书,六郎早就倒背如流,一时两人相聊甚欢,只是那宋公子眼神闪烁,着实不像什么老实人,六郎决定试探他几句。

    没想到,几句试探的话,却犹如捅了“马蜂窝”,一发不可收拾。

    “听说宋公子有婚约在身,实乃喜事一桩,可曾对那家的小姐了解一二?”

    “喜从何来?”听六郎所问,宋公子不以为然,“不过是宅子里多了个管家婆而已。自古哪个男子不是三妻四妾,她好与不好,养在府中便是,我宋家又不是养不起!”

    六郎听罢,心中极为不悦,若让这种人娶了阿福,那不是要葬送了姑娘家一生的幸福?

    想到这个,六郎口风一转,继续试探道:“美丑倒还好说,若你知她有何隐疾……”可愿担负一切,对她不离不弃?六郎是这个意思,没想到那宋公子突然紧张起来。

    “怎么?那齐府的小妞还有隐疾?”

    有隐疾又如何?你就不敢要了?

    萧六郎不置可否的冷眼旁观着这位宋公子,他似是面有难色:“爹给我说亲,自是不会找个不能生养,病病歪歪的,若是早知如此,定不会促成这门亲事。您似是知情人,可否细说她是身患何病呀?”

    这是在嫌弃!

    此时尚未过门,若是以后无病无灾到还说,不过是清冷孤单的守一辈子活寡,若是生不出一儿半女,或染病在床,只怕是要生不如死了……

    这等贪财好色,毫无担当之徒又怎么配得上阿福?倒不如断了他的念想!

    六郎神色一禀,冷声回道:“实不相瞒,在下曾在齐府做事,齐福小姐嘛……倒是身无大病。”

    “哦,那就好。”宋公子还未松下这口气,就听六郎接着说道。

    “就是命硬些,在家克父母,出门克朋友,嫁人克夫君,看谁克谁家。”

    这是句气话,也有激人的成分,若是个明白人自不会当场发作,谁知那宋公子不分青红皂白,一听便气得不行,不顾身份,竟在大庭广众之下开口辱骂齐家:“那齐家太不地道了,竟将嫁不出去的扫把星丢给我?”这才惹得坐在不远处的阿福怒火中烧,上前“灭”了这家伙的气焰!

    六郎自知,此事若说有错,不能怪齐福,他才是主谋,可只要能让阿福避免嫁于此等不知廉耻为何物,端着下流当饭吃的无耻败类,也算是有舍有得了。

    当然,这些事,齐福至今仍不知晓。

    现如今,齐福只求风波快些过去,虽然兰桥馆的事顺利过关了,但她深知,之后还要继续装乖,不可触爹的眉头,只好躲在屋中“闭门思过”几日了。

    接下来的几天,阿福除了在屋中发呆,就剩下听夫子讲学了。

    深秋一过,寒意渐深。

    书斋中,暖炉焚香,幽香袅袅。

    “夫子,今儿个可是要接着之前的讲吗?”一入书斋,齐福便不安份的往夫子桌上的果盘中瞄。那比拳头都大的大红石榴,光是看着就让人口舌生津,汁水定是酸甜可口。

    “今日不讲别的,”六郎与阿福相对而坐,眼不离手中书本,“就来读读《水浒传》。”

    听到课题,齐福的脸色暗了又暗,不敢吱声了。

    六郎对阿福的为难情绪视而不见,继续道:“我就和你一同来找找,看武松当年过景阳岗喝的是烈酒,还是馄饨!”

    笑话,他可是夫子呀!

    以后阿福出门,和人聊起“武松打虎”来,非说武松是喝馄饨撑着了,才打的虎,还不让人家笑掉了大牙?他这个夫子还要不要做了?

    鉴于此,六郎定要把这一课给她好好的补上一补!

    齐福一听就知道这是在针对她呢,想到那日夫子在兰桥馆时说的话,她咧了咧小嘴,小心地问道:“夫子不会真让阿福背下来吧?”

    “不背也可,”六郎将书本放于案上,推向齐福,自己随手拿了个石榴,托在手中,“通读就好。”

    “哦。”齐福终于放下心来,只要不让背不让抄,读多少遍都成。一双大眼睛随着夫子手中的石榴放光,可夫子就是没说要给她吃。

    就这般,齐福坐在桌前朗声读书,夫子就在她在对面剥石榴。

    石榴的果实皮薄,一个不慎便会流出鲜红的汁水来,淡淡的石榴香气传到阿福的鼻尖,惹得她一阵注目。只见夫子剥石榴的手指纤细且骨节分明,明明是男子的手,却生得如此好看。白皙的皮肤染上了石榴的酒红色,浅浅的红光晕在阳光下,那双手闪闪发亮,光泽萦绕,不似阳光照耀,倒像是手指本身就会发光,让人错不开眼睛。

    齐福神情一滞,对于这种情景,为何有种四曾相识的感觉?

    陡然,听她没了声音,夫子一眼望来,齐福惊诧下,“唰”地又垂下头去,这才发觉,自己盯着夫子看了许久。没来由的面红心跳,似是为了掩饰,只得继续朗声读书。

    六郎并未责怪,而是淡淡一笑,将刚剥好的一小碗如红宝石般的石榴粒儿推到她的面前,温声道:“吃了再读吧!”

    时光飞逝,这般一晃,三天过去了。

    那日一早,齐员外便让齐福到城郊山中的观音庙去拜佛。

    齐福不应,她可不想跑这么远。一来一回就要两天,岂不是要在庙里过夜了?更重要的是寺庙都吃素的,她可不想连吃三天的素斋。再说了,要拜佛,城中不是有土地庙吗?拜谁不是拜呀?这般言论一出,差点被她爹当场罚跪祠堂!还好要出门,时间赶,这才让她逃过一劫。

    阿福不知,这趟出门“拜佛”可是另有深意的。

    其实一路上并不寂寞,会路过沿途的集市,当然,还有这一片非常有名的什锦素包子了。

    那包子大如巴掌,一个个薄皮大馅,什么韭菜鸡蛋的,圆白菜虾米粉的,茴香油香干的,最出名的还要说这种什锦素馅。那是将绿豆芽、香油炸面筋块和水发的口蘑、木耳切成丁,喜欢的放些黄花菜,还有得是绿豆磨成粉出的红粉皮,加红腐乳与芝麻酱和成的馅,吃时,香菜和芝麻油的香气一出,那是喷香扑面。

    好多人那是不远万里,跨城也来尝尝这一口,更不要说初一、十五了,上香拜佛的虔诚之人那可是要吃素的。齐福到这边时,看到前面排成一条长龙了,就让莺语排着,自己个儿先到集市上溜达着。

    走到街上,就听说有个杂技班子来良城了,齐福一手举着刚从摊子上买红糖豆沙馅的炸糕,一手拨开人群,眼神不移的努力向前挤去。

    只见人群中央,一个大个正手扶肩托了几个毛头小子,如“众”字型一一将人叠在头顶之上,虽身负重担,但双腿依旧稳如泰山。每往上叠加一人,周遭便会传来一片雷鸣般的掌声和叫好声,整个集市都被衬托得格外热闹!

    “好家伙,真是京城来的杂技班子,一亮相就知道身手不凡。”齐福看得正起劲儿呢,微微感到腰间有东西在晃动,再低头瞧时,挂在腰带上的钱袋早已不翼而飞了……

    “站住!”喊出这声后,齐福急忙将手中的炸糕塞进嘴里,另一只手麻利儿地攥紧了装炸糕的纸袋,那是拔腿就追!

    之后,在那长街之上,就这么突然窜出了一个矮小的男子,在他身后,竟然有个身着鹅黄色袄裙的姑娘紧追不舍,引得众人不禁侧目。

    齐福将将追出了半条街去,终究是姑娘家家的,耐力不足,半路停了下来。

    那小贼一见姑娘不追了,也跟着缓了脚步,无赖的讥笑两声:“想追大爷,门儿都没有!”说罢,他正回头对齐福做鬼脸呢,只觉脚下被何物跘倒,一个狗吃、屎向前栽了去,“哎哟喂,谁跘的大爷!疼死我了……”

    倒地呻、吟间,那小贼眯着双眼向上一扫,刚好对上一个白净的书生的脸庞。

    小贼一脸狐疑的上下打量了这个书生一番,一身水蓝色的长袍,修长而清瘦的身形配上苍白的面色,这火脱脱的就是个透着书卷气的文弱书生哪!若说不同,就是他微锁的眉头和看不出喜怒的表情了。

    只见那书生慢慢地向前踱了两步,脚步极轻,一步步落在了小贼脑袋旁边的土地上,并未对他的突然跌倒有多过的吃惊。

    小贼呢,他自己也算是个有些功夫在身的,就算有生人靠近,怎会丝毫没有察觉?更何况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,完全没可能一声不响的靠近他。

    “是你跘的我?”待疑惑退去,那小子又摆出一副无赖的嘴脸,朝书生大声喝道,“敢挡大爷的路,你不想活了!”

    却不丞想,书生并没有他意料中的那般诚惶诚恐。接着,是一个不急不缓的声音徐徐响起:“你还是起来说话吧!”说罢,那书生正眼都没瞧他,便从小贼身边走过。

    咦?那不是这个书生使的绊子喽?

    望着那古怪的书生逐渐远去,小贼一个翻身坐起,这才惊觉,手上已是空空如也,“哎,钱袋呢?”刚刚还抓在手中的钱袋,不知何时竟然不见了!

    小贼前前后后在土地上找了一圈,均无收获。

    还在奇怪着,他的心底莫名的涌出一股寒意,他突然惊恐的瞪大双眼望向那早已走远的清瘦背影……

    此时,齐福还双手叉腰,立在原地调息喘气呢,就见一抹水蓝飘逸而至。

    见眼前的清影由远及近,在她面前站定,齐福早已笑成了一朵花了,便先娇笑着唤道:“夫子,你怎么来了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