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1章 防盗.

耳东兔子 / 著投票加入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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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事实上,林陆骁刚拉开病房门,门外站着俩人。

    他愣一瞬,不情不愿地说:“您怎么来了?”

    张秘书躲在身冲他打眼色,林清远一贯的威严气势,蹙着眉头,俨乎其然道:“出去?”

    林陆骁回头看一眼沈牧,挠挠眉角,表情尴尬,低嗯一声。

    林清远多精明一人,瞄他一眼,背着手往里头走,声音不咸不淡:“背上的伤好了?”

    “差不多了。”

    他耸动耸动肩膀,示意自己好多了。

    林清远哼笑一声,转头吩咐张秘书:“行,你去跟张医生说,给他办了出院手续。”

    啧,林陆骁手卡上腰,拧眉瞧着眼前这老头儿,合着这半夜就是来寻自己的不痛快?

    张秘书犹豫道:“人这才几天,伤都没结痂呢,绷带上还结着血呢。”

    林清远:“我看他挺生龙活虎的呀,这不是还要往外赶么?”

    林陆骁明白了,老头儿这是对他不满呢,撇了下头,刚要说话,被身后站起来的沈牧拉住,横斜他一眼,意思——好好说。转头又冲林清远恭敬道:“林叔,陆骁这就是在医院呆着闷了,出去溜溜弯儿,这您要不放心,我陪他出去,等会再给您送回来。”

    自古孩子都是别家的瞧着顺眼,这几个孩子里,林清远打小就喜欢沈牧,这小子看着就比林陆骁靠谱,斯斯文文的,不像自家那小子,痞里痞气。

    这当了兵还好些,前些年真是没法管。

    林清远大手一挥,“走吧走吧,沈牧,你可别辜负了叔叔对你的信任,这小子忒能惹事儿。”

    沈牧咧嘴一笑,“陆骁这几年变化不少,您放宽心。”

    就这么一来一回把事情搞定了,临出了院门儿,林陆骁都觉得有些不可置信,这他妈怎么就把那顽固老头儿给说通了。

    两人走到车门,沈牧拍拍车顶,示意他,“我送你过去,你没法开车吧?”

    林陆骁一点头,把黑色冲锋外套套上,拉链扯到顶部,遮了里头的军衬,又挡了半张脸,夜里风有些冷,从领口灌进去,他缩缩脖子,钻进副驾座,手插|进衣兜里,斜看一眼刚上车的沈牧,没什么情绪道:“你是我爹亲儿子吧?”

    沈牧一边打开cd一边瞥他,略觉好笑:“你丫醋劲儿还挺大。”

    “屁。”林陆骁看向窗外,哼笑一声:“反正他看别人哪儿哪儿都好,就看我不舒服。”

    “你爹那是对你要求高,他要不疼你,当年能阻止你么?凭空改了你志愿?他跟你妈离婚后你看他不也没再找么,他那时才四十多,人要再找一个,俩人生一小孩,还有你什么事儿?人不是没这么干么,而且当年他放弃了你弟弟的抚养权,到现在林启还恨他呢,他现在就你这么一儿子,能不疼你?你俩就是嘴硬,一毛病,绝对亲生的。”

    确实,林陆骁从小干啥事儿都被林清远看不起,也不会夸人,就算难得做了那么件让人宽心的事儿,也几乎没怎么得到过父亲的表扬,对于林陆骁来说,哪天要是林清远表扬他了,那真是大姑娘上花轿——头一遭了。

    沈牧驱车上路,打着方向盘瞥他一眼,话锋一转:“你跟那丫头怎么好上的?”

    林陆骁手搭在窗沿,正转头看着路边的声音,听见这,呲笑了声,“想听八卦?”

    沈牧道:“不能这么说,我这是关心你,换个问法,谁主动的?”

    他认真思考了下:“说不好——”

    “这有啥说不好的!”

    林陆骁:“因为我没想清楚我是什么时候喜欢上她的。”

    “还能啥时候!情商堪忧啊你——”

    结果,林陆骁一拧眉:“我觉得我五年前可能就喜欢她了。”

    不然那丫头离开时丢了一沓钞票的场景,现在回想他仍火冒三丈,有种被.嫖了,可人家真的明明就什么没做。

    而且,那晚,不过是不小心坐上了被子里软软绵绵的小丫头,就急切地想要找个女朋友证明自己?

    不正常——

    太不正常!

    沈牧仔细一盘算,五年前,那姑娘才十六岁啊!

    “卧槽——”

    想想又补了句,“你丫禽兽。”义正言辞的。

    由于太惊讶,沈牧没忍住,爆了句脏话,方向盘差点没握住,什么时候还兴暗恋那一套了!不过,他很快调整状态,把住方向盘,冲他一竖拇指,“厉害,下回谁说你情商低,我第一个不同意!”

    “滚——”

    千言万语,化作冷淡的一个字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蒋格对今晚的派对其实准备了很多,真当那穿着礼服的姑娘到了眼前,他居然莫名有些退却。

    从小到大,还没一样东西能让他如此抓心挠肝的。哪次不是有求必应,又是蒋家的小公子,老爷子虽偶尔也会训他,但也是溺爱的很,舍不得这小孙子受一点儿委屈。要是被家里知道,上回给他绑酒店画乌龟是南初干的,老爷子必定能把这小丫头的片源给封杀了,虽然一开始心里气啊,但后来想想,真让老爷子知道,凭他的手段,南初肯定要吃苦头,他舍不得。

    一开始给南初找那节目,本来就是个整人节目,是台里做点消防教育,又恰好能找些吃苦的小明星。

    但后来的丛林生存游戏真的有点危险,他又舍不得,于是给她找了贺正平的电影,让她出演,小丫头一穿上那身藏青色的旗袍,勾手眉眼都是柳莹莹的风姿,贺导在他耳边也连连赞赏,“对了,这就是柳莹莹,我想象中的柳莹莹。”

    那时,他叼着烟,看着黑幕前,那姑娘撑着一把油纸伞,半袖的开叉旗袍,露出的半截小臂跟藕断似得白,耳边是碎发,低眉转首,都是风尘女人的媚骨,可偏带着那股子冷艳,远看像朵艳花,近看,是小雏菊。

    他给沈牧说是想睡。

    那时是南初不甩他,气不过说的。

    后来见她被人打,他在车里发疯踹门要下车,他心里那阵惶恐,他终于明白,他是想对她好,想捧红她。

    不想让她再被舆论埋没,不是没有看过那些话,连他一个大男人都觉得难听,更何况一个小姑娘,她不该被人这么对待。

    有人觉得他草率,这他妈才认识多久啊,就觉得一姑娘跟天仙儿似的。

    蒋格也觉得自己跟被人灌了*汤似的,可说不清道不明,就觉得全世界的女人都他妈比不上南初,往后来,在去看别的女人,总会忍不住跟南初对比。

    不如她漂亮,鼻子没她挺,脸没她小,皮肤没她好,哪儿哪儿都不如。

    派对来的都是一些圈内人。

    其实也就是想借此告诫一下——这姑娘,我罩着。

    沈光宗那边说车已经从公司出发时,蒋格已经第二百五十八遍问助理,“我这发型怎么样?还行不?衣服呢?会不会太不正式了?!”

    助理面无表情,机械回答:“还行,很好,您正式的都可以求婚了。”

    蒋格一打响指,“好主意。”

    助理:“您别乱来。”

    等车进了别墅区,沈光宗率先下车,后座里先是伸出一双红色高跟鞋,纤莹白皙的脚踝。

    门打开。

    一道裹着紧身小红裙的纤瘦身影从车上下来。

    南初今晚的妆容确实惊艳,但不是因为蒋格,是沈光宗说今晚会有很多制作人导演出席,她得争点气,给明年争取多一点片约。

    裙子是韩北尧自己旗下的意大利品牌刚出的秋款。

    紧身,不低胸,前领刚好遮到乳线往上,锁骨深陷,可以养鱼。后背开了一条细茬,从脖根到腰窝的位置,露出一条凹进去的脊柱线,肌骨流畅,顶翘的臀部下是一双笔直匀称的长腿。

    蒋格站在二楼窗台瞧直了眼,莫名跟自己发了一通脾气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宴会厅聚满了人,三五成群,举杯欢庆,来的都是这个圈子有点影响的人物,多少也是给了这家老爷子的面子。

    南初被沈光宗拉着敬了一圈酒回来,脸颊红红,用手扇着风在沙发上坐下。

    屁股还没坐热呢。

    前面冒出一道西装笔挺的高大人影。

    南初举着杯子乍眼一瞧。

    模样冷峻,斯文内敛,帅是帅,就是没什么人气儿。

    再定睛一瞧,手上一串黑色佛珠,哎,有点眼熟,反倒在沈牧开口前,那手点了点,“我记得你。”

    沈牧一笑,把手抄进兜里,“小丫头记性还不错,我叫沈牧。”

    大概是在这儿见到她家队长的朋友,心里莫名亲切,仰着头难得主动搭话:“好巧,喝一杯?”

    沈牧弯下腰,笑着道:“外头有个人要见你。”

    小姑娘眼睛一亮。

    沈牧故意道:“还喝吗?”

    南初蹭一下站起来,冲他爽朗笑笑,“下次吧!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深秋的风夹杂冷意,蒋格这别墅区四面都是白杨的林荫道,地上落着月光的余晖,外头除了呼呼的风声,和枝芽晃动的窸窣声,几乎听不见别的动静。

    林陆骁双手环在胸前,倚在一辆香槟色的车门上。

    黑色的冲锋衣挡了他下半张脸,露出一双比黑夜还深邃的眼睛,低着头,用脚尖在地上蹬了蹬,这是他等人时的小动作。

    不远处,传来一阵脚步声。

    一抬头。

    姑娘已经扑进他怀里,带着夜的寒气,她搂着他的脖子,吊在他身上,微微喘着气儿:“队长——”

    算算,已经有个把星期没见。

    南初心未平,带着慌乱,刚奔过来时,想了很多——

    万一不是他怎么办?

    万一沈牧耍她怎么办?

    可当真见到这熟悉的身影,那心就跟要飞出来似的,想要赶快奔到他身边,好好抱一抱他,想要告诉他,她很想他。

    最后几步完全是拼尽了全力冲刺到他怀里,冲力没收住,林陆骁后背往车门上重重一抵。

    他顺势把南初搂紧怀里,仰头倒抽一口冷气,咬咬牙,到底是没疼喊出来——

    小姑娘收紧他的腰,闷在他怀里,“你忙完了?拆完炸弹了?”

    林陆骁低嗯一声,抱紧她,一只手在她后脖子上揉了揉,“穿这么少,你不冷?”

    南初又紧了紧:“本来不冷,但你这么问,就觉得有点冷,但是我觉得,你怀里真暖。”

    后背的撕疼缓过劲儿来,林陆骁低声笑了笑,莫名溺:“马屁精。”

    南初在他怀里仰起头,笑嘻嘻,又蹭了蹭:“林队长,我想好啦!”

    听见这声,林陆骁低头去看她眼睛,俊脸带着莫名的笑意,一挑眉毛:“说。”

    南初说:“你先松开我。”

    林陆骁目光变得意味深长起来,慢慢松了怀里的小姑娘。

    天空沉得像盖了一层幕布,星点廖几。

    夜静谧,身后全是窸窸窣窣的叶子刮声,两人眼里都是彼此,看不进任何。

    月光懒懒地照着两人。

    林陆骁手放到一半,被南初一把拽回,她直接垫着脚,扑上去,把人冲进一把抱进怀里。

    林陆骁默然一阵,就听人在他耳边说:“你这人怎么这么听话,让你放开就放开,我要让你放开,你得牢牢抱着我,像这样,没听过网上说,女人让你滚就是想让你过来紧紧抱着她呀!我从小就有一毛病,意志不够坚定,做一件事儿要是遇到点儿困难就很容易放弃,我以前没谈过恋爱,不知道在感情上会不会有这个毛病,如果我真要是犯了这毛病,你就得像今天我教你这样,我让你滚的时候,你可千万不能滚,真滚了咱俩就没戏了,谁也不能保证咱俩以后还能像现在这么相亲相爱,万一哪天我老了,丑了,你终于看不顺眼我了,天天吵架的时候,我气急了说分手的时候,你都要牢牢抱着我,然后坚决不分手!我其实很好哄的,真吵架了,说我两句好话我就能消气。”

    这话真诚。

    谁也不能保证两人永远人生若只如初见。

    这长长一段话着实把他震了震。

    林陆骁抱着她,手掌在她后脑勺,微低头亲了下发顶,顺势往下,捧着小姑娘的脑袋,在她脸上轻轻蹭了蹭,目光在她脸上搜寻,妄图找出一丝儿不坚定,可她眼神坚毅,就连那细细的眉峰都看上去格外坚持。

    “想清楚了,决定跟我了?万一哪天我牺牲了,能承受吗?”他压低声音。

    南初这话说的很平淡,仿佛真就这么想的:“能,你死了,我就找个对我好的人嫁了,绝对不惦记着我们这点儿情谊——”

    林陆骁忽然低头去咬她的唇,狠狠啃了一番,差点儿把她的唇咬出血了才松开,恶劣地在她耳边低声道:“算命的说我能活到九十九,我不会给你这个机会的。”

    南初热烈地回吻,有些急切,手已经搭上他的皮带,有点喘息着说:“算命的说,我只能活到七十。”

    “没关系,我分你十年,咱俩一起活到□□十,剩下一年,我给你料理后事。”

    活着能相伴,死了谁也不孤单。

    唇齿交缠,黑夜缱绻。

    南初吻着他,给他推进车里,再也忍不住:“进去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