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09 穿到一本书里

鱼沉菁 / 著投票加入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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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她实在是不忍心打破小孩子的美好念想,按理说那个美男子应该都不知道自己有个儿子,而且这么多年了美男子都没回来,很可能一辈子不回来了。就算他回来,看到田桑桑,想起自己曾经被一个胖女人给那啥了,或许会想掐死她吧?万一美男子脾气不好,因为她曾经的所作所为,迁怒到儿子,也不是没有可能。但她要庆幸的是,小包子没有遗传到她自己的黑色肌肤。不然他就不是一枚小包子,而是一坨那啥子。。。

    饥饿让孟书言暂时收回了对爸爸的思念和幻想,他坐姿端正,拿着小勺子舀起了一个面疙瘩,小嘴张开咬了一口,鼓起腮帮子嚼了片刻,再咬了一口。

    已经会吃饭了,还不用别人喂。

    田桑桑支着下巴,欣赏着儿子的盛世萌颜,这孩子吃起饭来都像是一个小绅士,慢条斯理有条不紊,也不狼吞虎咽,但那一脸幸福的样子能看出他吃得很满足。

    “言言,多吃点,吃完了妈妈再给你去盛哦。”上天送给她这么一个软萌的儿子,是她的幸运呀。田桑桑傻呵呵笑了几下,也开始吃饭。

    在她没有看见的情况下,一直被注视着的孟书言抬起泛红的小脸,偷偷瞄了下她,小嘴悄悄勾起一个恰到好处的弧度。妈妈做的饭真好吃呢~~~

    田桑桑几下就把碗里的面疙瘩都吃完了,筷子夹起一整碗的野菜凑一堆,送进嘴里,其实也不过才几根。再把那泛着葱香的汤捧起来,喝得一滴不剩,

    “啊!”孟书言停下吃饭的动作,忽然道:“妈妈,还有一个。”

    “诶?”田桑桑往碗里看去,侧壁真的还有一个。不过,儿子为嘛盯着她看?

    “妈妈,太姥姥说了,不能浪费粮食。”孟书言抿着小嘴,“一个葱花都不要放过。”

    “呵呵呵……”田桑桑笑得抽搐,在儿子万分期待的眼神中,把一个葱花夹到嘴里。

    孟书言弯弯眼睛,这才优雅又笨拙地吃饭饭。

    田桑桑。。。

    心理上,吃这么一碗,对于前世的她来说,是满足的;但如今作为一个胖子,生理上,田桑桑觉得跟没吃东西没区别。

    刚才的那些饭下肚,给她的真实反应是,喝了一口水下肚。

    注意,不是一碗水,而是一口水。

    胖子的胃是一个无底洞!

    终于明白那些减肥人士的痛苦了,那是力不从心,心理战胜生理,需要多强的自制力才能做到呀!

    她必须减肥,就这种体重,一看都是不健康的,而且一向爱美的她,坚决不能接受这么一具肥胖的身体,她要做回以前的身轻如燕;也为了自己的乖巧儿子,将来不至于让儿子因为有这么个妈感到困扰。

    她要减肥!要变白!要发家致富!要当一个好妈妈!

    田桑桑一只手摸上肚子,试图通过转移注意力来转移胃里的叫嚣,她眨着眼睛道:“言言,刚才你说你叫孟书言是吧。”

    孟书言放下勺子,擦了擦嘴角,有些骄傲地说:“是的,妈妈。太姥姥希望我做个有知识有文化的读书人。”

    “原来是这样呀。”田桑桑点点头,看来是太姥姥给取的名字,小包子是跟他太姥姥姓的。孟书言这名儿确实不错,比现在满大街都是爱国、国华、建军、建设、家业、家国、志强、志忠的好太多了。

    等等!

    孟书言这个名字为什么这么眼熟?

    孟书言……孟书言……

    田桑桑?

    李一白!?

    孟书言、李一白!?

    天哪!不是吧!好大一盆狗血呀!

    孟书言,跟她以前看过的一篇男频重生小说里男主的义子名字一样,而那个义子有个早逝的母亲,就是田桑桑。

    田桑桑平常不怎么看男频,因为男频中比较流行的,就是后宫。她也不是讨厌后宫,只是后宫太多了也让人反感。再者女人的思维一向和男人的思维不太一样,大部分女人还是希望一生一世一双人,女尊什么的也只有少数女生喜欢,但一夫多妻什么的,是大多数男人都不甚在意的。

    她当初是被一个书友推荐的去看那本男主重生文,书友的评价是:“这是近来男频爽文中的一股清流吼吼,1V1,主角专情不种马,不开后宫,始终对女主深情无悔,而且还是这一两年比较流行的重生年代种田文。”

    这个男主角叫李一白,凭着重生这项金手指,从一个一无是处的下层,通过高考,成为了学霸,进入大学时开始规划,大学毕业后开始打拼。

    其中的孟书言,是个可怜的小孩,生母因为摔下山坡死了,一个三岁半的孩子,被送到了爷爷奶奶家,因为长得太好,被几个堂哥堂弟欺负,后来实在过不下去了,正好遇到了来村里的李一白,李一白看这孩子在学习方面很有天赋,把他收为了义子。

    这孩子由于家庭巨变,又被欺负排斥了几年,养成了沉默寡言的性格,算是文中的清冷男配。

    从此,孟书言跟着李一白去了城里。这孩子从小到大是个小天才,学习比同龄的孩子好,还跳过几次级,后来考入军校,履立战功,可以说是典型的根骨清奇的人物。因为父子俩一重生一天才,后来有了孟书言的帮衬,李一白的成功之路很顺。

    而文中的反派大Boss,是传统的高干子弟,家世、长相、能力都是上乘。从小各个方面都突出,直到被李一白的主角光环给比了下去。

    反派大Boss从此开始杯具了,被他家收养的小青梅喜欢上了李一白,父亲因为小青梅的告状而倒台,母亲生病,想见他最后一面,他从军中逃了出来,不仅没见到母亲最后一眼,还被抓回去记了一大过。从一个天之骄子沦落到一无所有,青梅是别人的,父母没了,还无意得知李一白是父亲的私生子,反派大Boss让自己在军中变得更强,一步一步高升,同时心里也开始黑化了。

    反派大Boss想要报复李一白,却在此时遇到了一个长得和自己差不多的年轻少年,也知道了这是他儿子。可儿子却和他立场对立,还叫着李一白爸爸。因为对儿子愧疚,反派大Boss行事起来颇有顾忌,在最后一次,他为了救自己儿子牺牲了。死前他跟儿子说并不是要故意抛弃他,而是不知道他的存在,知道后一直在默默关注着他,默默爱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