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章 程处默、尉迟宝琪

木子蓝色 / 著投票加入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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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走出书房,抬头看见天上还高挂的太白金星,秦琅感觉时间很紧迫。

    三天,三天后可就是玄武门之变了,可这个时候秦琼居然是这个态度,真是要命。

    “三郎?”

    廊下,秦用走过来,他看着秦琅既关切又有些失望。“你真不肯娶郑十三娘?”

    “嗯,不娶。”

    秦用忍不住叹息,“你可知道这门亲事有多难得,你可知道若是娶了郑氏女,你以后就算不能继承阿郎的爵位勋官,可今后路也一会好走。荥阳郑氏可是士族领袖,还是外戚,更是联姻遍及朝野。”

    做为一个军功新贵的庶出子,秦琅就算自己争气,他也一样没资格继承秦琼的爵位勋官,将来一切都全得靠自己,若没有人帮,一辈子估计连件绯袍都穿不上。

    这就是嫡庶之别,也是士庶之分。

    秦琅心想,郑家这倒霉人家他才不想沾上呢,他现在巴不得跟他们划清界限。

    “三郎,那天打雷霹的黑老二居然还敢来上门,我刚给骂出去了。”马脸阿黄一脸谄媚的跑来请功。

    “哪个黑老二?”

    “就是尉迟老黑家的老二,尉迟宝琪啊,昨天打马球时就是他下阴手将你打下马的。”阿黄为主人愤愤不平。

    原来是尉迟恭家的老二啊,秦琅倒不觉得他昨天摔马是被暗算的,嗯了声当是知晓了,不过转念一想,他来的倒正是时候,自己正愁没有突破点。

    “阿黄啊,来者是客,再说人家既然是来登门赔礼道歉的,咱们怎么能闭门不纳呢,这不是咱们翼国公府的待客之道嘛,走,跟我一起去迎接尉迟二郎!”

    阿黄愣了一下,三郎跟这尉迟家的崽子关系向来不太好啊,虽说不敢说昨天受伤就是被阴的,但平时关系也确实是一般啊,怎么这会这么客气?

    看来三郎果然是脑子被马踢糊涂了,先前不肯娶郑氏女,现在却又要把尉迟老二当朋友。

    启夏门大街上,翼国公府临街开门,这是身为勋戚国公的一种特宠荣恩,一般百姓可是连窗都不能朝坊外开的。

    大门外,尉迟宝琪本来都已经准备打道回府了,结果秦府旁门打开,秦琅站在门口大喝一声,“好你个尉迟老二,你还敢来!”

    尉迟宝琪是秦府大将尉迟敬德的二儿子,长的跟他爹一样浑身黝黑,个头又魁梧粗壮,有如一只大黑熊似的,虽然两人父亲都是秦府大将,可当初尉迟老黑是随刘武周反唐的,后来被秦琼在美良川击败,成了俘虏,最后才降了唐。

    因为有这点事,所以尉迟跟秦琼的关系并不算好,两人的儿子都在左卫任勋卫,算是同事,但关系却很一般。

    昨天一群勋卫打马球,结果争抢时尉迟宝琪就把秦琅一月杖打下马,打的当时就昏迷了过去。

    小二黑也没捞到好,昨天回家被老黑连骂带揍,于是今天不得不来赔礼道歉。

    见秦琅如此态度,他倒是早有预料,于是赶紧拉出旁边一人,“程兄,帮下兄弟。”

    那人呵呵一笑,“说好的,你那匹青海马回头可要送我。”

    “一定一定。”尉迟宝琪连声道。

    那人这才满意的上前,“三郎,看你中气十足,倒是无甚大碍了啊!”

    秦琅瞧着这家伙也是膀大腰圆,人高马大的,可哪认识,“你是?”

    “好你个秦三郎,这是嫌哥哥掺合你们之间的事了?哥哥这也完全是为你好,你居然还假装不认识。”

    马脸笑着上前,“程大郎,我家三郎醒来后就失忆了,连他自己是谁都不记得了,原谅则个。”

    马脸说完,又对秦琅道,“三郎,这是程家大郎啊,你最好的伙伴。”见秦琅还是茫然,又道,“宿国公程将军的嫡长子,程大郎程处默!”

    一听程处默三个字,秦琅倒是马上明白了,原来是程咬金的儿子啊。程咬金跟秦琼的关系那可是相当铁的,首先二人都是山东老乡。其次当年都在瓦岗共过事,后来一起降的王世充,又一起弃郑归唐,又一起归到秦王李世民麾下,一起并肩作战十多年的老兄弟了。

    都曾是李世民玄武骑兵的统领,之前秦琼为右三统军,程咬金便是左三统军。不过相比现在秦琼想要中立的态度,老程倒是个铁杆的秦王党。太子收买不为所动,太子要调他外任康州刺史,他百般找理由就是不出京。

    看到他,秦琅感觉找到组织了。

    “哎呀,原来是大郎啊,看我这脑袋,被马踢了后,到现在都还糊涂着呢。”

    程处默听说了原因后倒是不以为意,伸出大手在秦琅身上重重的拍了几下,“估计过两天就好了,没啥事。今天我来呢,也是宝琪兄弟拖我来的,说要给你赔礼道歉。”

    秦琅瞧了瞧黑炭似的尉迟小二黑,再瞧瞧满脸络腮胡的程家老男人,哈哈一笑,“都是自家兄弟,有什么赔礼不赔礼的,打马球嘛,总会有失手的时候。”

    宝琪见秦琅这般态度,倒也松口气,今天要是不能化解这梁子,估计回去还得挨揍,老爹狠起来可是直接拿马槊杆抽啊。

    “三郎,不管怎么说,昨天是兄弟不是,今天兄弟我做东,咱们上东市悦来酒楼,点最好的酒上最好的菜,兄弟跟你陪礼道歉!”

    秦琅正想借机打开局面,当然很是乐意,于是笑着相邀前往长安东市喝酒。

    长安东市,就在秦家所在的亲仁坊东北对角,出了秦府步行没一会就到了。

    午后,东市的开市三百鼓还在擂响,商贾百姓们排队从坊门进入。唐长安城虽大,可所有商业交易却都集中在东西二市之中,两市各占二坊之地,每日午后方擂鼓开市,傍晚太阳下山就开始闭市。

    长安其它街道上是没有商铺也不允许摆滩贩卖的,甚至各坊之中也没有店铺,故此东西两市各二百二十行,商铺数千家,是十分热闹的。

    进入东市之后,几人直奔最大的悦来酒楼。

    “小二,二楼雅座。”

    “几位客官,要点什么酒菜?本店有各式美酒佳肴,西域三勒浆、高昌葡萄酒、新丰绿蚁、剑南烧春,还有灞桥羊羔酒。”

    程处默一看就是常客,嚷道,“这六月天的谁喝羊羔酒啊,多腻,就来点高昌葡萄酒,记得要冰镇过。”

    “好喽,我们这有冬天窑藏的冰,保证冰爽,几位要点什么下酒菜?”

    尉迟二黑张口就来,“烤几份驼峰!再烤四条羊腿。”

    程处默鄙夷他只知道吃肉,对小二吩咐,“你去萧家铺买馄饨,去瘐家铺子买粽子,再到韩家铺子买毕罗,记得买他家招牌的樱桃馅和蟹黄馅的。”

    “三郎要点什么?”程处默扭头问秦琅。

    秦琅哪知道东市有哪些有名的吃食啊,只得让一起来的秦用帮忙点。

    秦用倒没那他们那么浮夸,“那就来一份你们家招牌的水盆羊肉,再每人来碗槐叶冷陶吧。”

    “好类,水盆羊肉要不要搭荷叶饼?”

    “要的,吃水盆羊肉,一半干吃一半泡羊汤泡那可是一绝。”

    小二笑着记下,将几人迎上楼。

    包厢坐下,程处默笑呵呵的对秦琅道,“今天是尉迟二郎做东,咱们狠狠宰他一回,想吃什么尽管点。”

    尉迟宝琪笑的有些勉强,光刚才点的可就不便宜了,毕竟这是长安最有名的酒楼。

    “这么多估计咱们四个也吃不完。”秦琅可记得他们刚才点了一堆了,别的不说,驼峰四个,还有四条羊腿就不得了。

    此时正是午后,东市虽刚开市,但大量涌入东市的商人百姓,还是让酒楼迅速的热闹起来,好多赶着入市还没吃午饭。

    陀峰和羊腿都是要现烤的,而萧家馄饨、瘐家粽子和韩家的毕罗则都是外面铺子买来的。

    毕罗其实就是一种煎的馅饼,蟹黄毕罗味道很棒,槐叶冷陶则是用槐叶榨汁做成的冷面,水盆羊肉其实就是水煮羊肉片。

    秦琅自醒来后还没吃过东西呢,一份份上来,一样样吃过去,本以为唐人的饮食会很一般,但一吃却停不下来了,真的好吃,尤其是份量足,实材又鲜且真。

    他还发现自己的食量居然有大胃王的潜质,一堆东西吃下去,感觉也只是刚垫了垫肚子而已,而另外三个更是如风卷残云一般,早就已经吃光羊肉开始在掰荷叶饼放羊汤里泡,并开始催促烤驼峰和烤羊腿快一点了。

    边等边闲聊的当儿,倒是听到楼下有人正在高声议论一件时闻,说的却正是翼国公得太子力荐高升左卫将军,而且太子还亲自出面给秦琼庶子说亲荥阳郑氏女之事。

    “那秦琅不过一婢生庶子,何德何能娶五姓女?”有人尖声叫道。

    “秦琅是庶子不错,可人家的爹是国公啊。”有人酸溜溜道。

    “国公?朝中国公多了去了,可有几个国公嫡长子能娶到五姓女?”有人反驳。

    “那不一样,秦琼原本是秦王府大将,如今这转投东宫,太子自当厚赏嘛。”

    大家于是纷纷愤愤不平,大骂秦琅走狗屎运,又有人大骂秦琼背主不义等等。

    声音传来楼上,包厢里的气氛一时古怪起来。

    程处默呵呵笑了两声。

    他一边继续掰着荷叶饼,一边朝秦琅冷笑道,“倒是刚知晓秦伯伯高升,恭喜恭喜啊。”

    秦琅瞧了他一眼,也拿起一张荷叶饼往自己面前的羊汤里掰饼,“都是为陛下效力,听命于朝廷调动。”

    “还是秦伯伯有本事,从秦王府正四品下右三统军,直接就升从三品左卫将军,连升几级,还授了天节将军这么有实权的职位,估计要不了多久就要高升正三品的大将军了吧?”他的话里已经开始冷嘲热讽了。

    “大郎你有什么话就直说。”秦琅停下手里动作。

    程处默拿起冰镇高昌葡萄酒,给自己倒了满满一大杯,端起一口饮尽。他目光望着秦琅,已经有些冰冷。

    “楼下大家都说秦伯伯是得了太子力荐,这才高升要职,而且太子还亲自出面为三郎你说亲荥阳郑氏女,有这事吗?”

    “消息倒是传的快。”秦琅呵呵一笑。

    “你就说是不是这回事吧?”

    “确有其事。”

    程处默的眼睛一下子就红了,他又给自己倒了一杯酒,站了起来。

    “来,三郎,喝了这杯酒,咱们兄弟俩个以后就从此是路人了,今后,你走你的阳关大道,我过我的独木桥,以后,桥归桥,路归路,咱们兄弟缘尽于此,干!”

    尉迟宝琪也端起酒杯,他摇着头,看着秦琅有些不屑的冷哼一声,“真是让人想不到,早知道昨天我那棍子就该挥重一些。来,喝了这杯,以后咱们也就当互不认识了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