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章

碎蓝 / 著投票加入书签

乐文小说网 www.lewen.so,最快更新校园三短曲最新章节!

    为了坚持这一点,牺牲了很多很多,而我所犯的唯一错误,就是爱上你。我曾经给你写过一封情书,但还没交到你手上,就被老师发现了,我很怕,他威胁我,如果不按他所说的做,就要将那封信公开。从小到大,我都是个乖孩子。

    我没勇气反抗,只好一次又一次,做个乖孩子,但每一次,我都克制不住想起你。我多么希望,抱住我的人是你。也许,就是在那一次又一次的污秽中,文顺卿这个人格终于彻头彻尾地,坏掉了。

    那天,你一个人去了医务室,我内心交战了很久,才说服自己,无论如何一定要告诉你,我有多么爱你。

    但我在医务室门外见到的画面,却是你和另一个女人在接吻。我从来不知道自己竟会如此心痛。第二日,你逃课,我就猜到你是去找她,我和自己说,不要再想着你,我不要再想着你,但做不到。我忍不住,我还是忍不住要去找你。

    我好恨我自己我好恨你,为什么你就不可以就不可以好好地看我一眼呢?一个女人心理阴暗起来,什么变态幼稚的事都做得出。反正,那个白痴一般的乖孩子文顺卿早就已经烂掉了。

    但我唯独不想让你可怜!可是,你宁愿被打到呕,都不肯叫一声“救命”让我的心不争气地又喜又惊,又羞又哀。

    那一刻,我又忍不住痴痴地妄想,你终归还是爱我的,但你死都不认。你死都不肯承认。于是我动摇了,我脆弱的神经再也支持不住了,我只想要一个了断。赌上我的人生,赌上我的爱。要么全赢,要么输光。反正,那个可怜的乖孩子文顺卿,早就已经崩溃了。

    如果要死,我选择死在你的手上。让你一生后悔。1998年8月28日。勉强看完那页信,我终于心脏病发,进了医院。

    八个月后出院,当时那个老医生说,若再发作一次,我就会死,事实证明,他多虑了,那之后,我再也没有真正撕心裂肺般心动过。某程度上,我的心脏在1998年夏天,就已经死掉了。

    伴随着那个可怜的疯子,死掉了,也许,其实我始终,还是有爱过她吧,即使只有一点点也好。

    但那时的我,却只是一再自作聪明地坚持,她绝对不会是我所喜爱的女子。多么可笑。事到如今,我很好奇,究竟这具没有心脏的躯壳,何时才会废掉。(2)这么近,那么远

    在1998年那个命运转折的夏天之前,他曾经爱过一个女孩。我从未将那个女孩写入任何小说,只因为,我一直都做不到,但如今,我打算挑战一下自己。长久以来,我都想确认,她是否已经被他忘记。

    结果,这反而令他记得更清楚。(前篇)一天一天,逐渐逐渐便发现。纵相对,却无言。静静默默,望着熟悉的背面。一弯身影,原来离我多么的远。像天涯那一端。无法行前一寸。我想伸手拉近点。竟触不到那边。就欠一点点,但这一点点。却很远摘自张学友这么近,那么远。

    我叫方文生。读初二那年下学期,又换了班主任,这一次,轮到某个脸部肌肉间歇性抽搐的女教师上台。她教中文,当时的年纪也就廿五六七岁左右。据一些有同情心的女同学说,她勉强也算是个美女。

    不过,每次想起她阴冷的脸上那几下突如其来的抽搐,我就忍不住对这个说法表示强烈的怀疑。

    其实她算不算美女并不重要,重要的是,她对我所做的某件事,至今我都不知道究竟应该感谢她,还是诅咒她。那时候我的学习成绩很好,好到有机会争取年级第一,不过用功学习却只限于期末考试前那两个星期。

    换言之,在其他时间段,我是个标准偏低的坏学生。既然标准偏低,也就没有坏到随意逃课,打老师,耍流氓,吸毒赌钱那个程度。只不过是上课时捣点小乱,聊聊天,下课时打点小架,吵吵嘴。

    然后偶而捉弄下发姣的女同学,偶而传阅下变色的龙虎豹,并且经常看看各种类型的课外书之类。说起来,其实还正常得很。问题在于,当时班里成绩与我同处一线的同学,无论男女,几乎都是标准的乖学生好孩子。我的存在,无异于对他们人生价值观的严重污染。于是。

    为了拯救这些乖孩子们的精神健康,那位新上任的班主任就给我来了一招“干坤大挪移”换座位。不是一个两个三个地换。

    而是全部打散,重新组合。我周围的熟人,全部被置换成路人甲乙丙丁,他们要么本来就是乖孩子,要么表面上装得很像乖孩子。

    其他几个顽劣分子的待遇与我相似,显然,这些败类都被悉心地均匀地分隔开。所以说,其实人家也并没有玩针对,只不过是顺手收拾我而已,但对于我来说,那后果却很是惨烈。因为,没过多久,我就发现自己很不幸地爱上了那个位置离我最近的女孩。

    不知道间歇性脸肌抽搐那位是不是故意的,反正此后直到初中毕业的一年半时间,无论位置再如何改动,这个女孩总是坐在我前面。她叫程雅雯。在此之前,我对这个女孩唯一的印象,就是她曾经有一次忘记拉裤链。

    据说当时有淫人发现,她的内裤是粉绿色的。我没有亲眼看见。我所看见的只是她后来伏在书桌上羞极而泣的背影。那之前,我甚至都没发现,她有雀斑。所以我想,她那时应该还不算很美,否则我不会如此大意。她成绩也不好。

    后来我还注意到,她经常和班上几个比我坏得多的男生一起玩,但我想,她的本质并不坏,她只是家里有点钱,所以比较贪玩,而在学校的大部分时间,她都装得很乖。

    我个人认为她其实装得不算太好,但不知为什么,每次在课堂上和她聊天,被发现之后受罚的人总是我。

    从我的位置,即使身子坐得如何扭曲,一般也只能看见她的后侧脸。她的后侧脸像半只饱满的苹果,初见时毫不起眼,但不知不觉间却越看越觉得有韵味,越看越觉得心醉神迷,后来,我再也没有见过如此销魂的后侧脸。

    那一小段美妙的弧线,在我一次又一次的临摹中,画满了每一本教科书,同时也永远地深印于我的脑海。现在,我甚至只要随意一笔,就能画出那一条优美的弧线。除此之外,她还有一瓣极为丰满性感的下唇,配合她那张娇俏的鹅蛋脸,可谓十分引人遐想。

    如果没有那几点雀斑,她其实真的可以很美丽。有一次晚自修,她施了薄粉,涂了浅色唇膏,面对着我目瞪口呆的惊吓白痴样,羞涩地笑。

    那一刻如同星华闪烁,明亮得我几乎睁不开眼。化妆有时真的很伟大,我承认那一瞬间我完全被她俘虏了。

    又有一晚,在校外,她穿了条超短裙站在路边等人,我正好踩单车路过,立时被那双缺乏阳光照射的雪白大腿冲击得头晕目眩。当时我傻傻地停在她面前,问她站在那里干什么,而她则一脸羞红地挥手,叫我快走。

    仿佛我的存在,若被她所等的人看见,对她而言便已经是一种羞辱。美色当前,我并不想走,但我终于还是走了,而且我忍住没有回头,一次都没有。那时候我就已经知道,无论在教室里面我和她的物理距离有多么的近,都没有意义。

    因为她的心,始终离我很远。在换位之前,与我同桌的那个坏孩子曾经半开玩笑地告诉我这样一件事:因为程雅雯说过我很靓仔,所以某个想追她的男生决定要教训我。

    而我当时还对程雅雯毫无兴趣,也就没怎么在意。那个据说想打我的男生没多久就退了学,退学之前他都没对我怎样。所以我一直都无法证实这个玩笑的真伪,不过,换位之后最初那一段日子,的确是我和她关系最好的时期。

    以前那种旧式的长椅并无靠背,学生向后靠的话就会靠在后面的课桌上。上课的时候,她背靠着我的课桌,拿本书挡着小嘴,就可以小声地和我聊天,而我就要全身向前,整个身子几乎扒在课桌上。结果,膝盖经常会碰到她的臀部。假如碰的力道大了,她就会下意识地闪开。

    但如果我慢慢地、给足时间她去考虑、去体验、去习惯那种暧昧秘密的快感,她通常就会乖乖坐好,静静享受,但这种暧昧的亲密接触不容易建立,一定要等到双方无话可谈,气氛诡异的时刻,由我来发动那无声的偷袭。

    开始时要很小心,一点一点地接近,不能打草惊蛇,等到膝盖渐渐传来微温,就要更小心,更轻缓,真正贴上股肉的一刻不能有丝毫的压力,要让她慢慢习惯。

    然后才慢慢加力,一毫米一毫米地陷入那片温软的少女股肉之中。当这种暧昧完全滋生的时候,往往都静默得心跳相闻,那真是一种难以言表的销魂体验。

    可能就是因为她对这种暧昧心照不宣的默认,让我错判了形势。我曾经那么天真地以为,她也许会爱上我。